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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材料

2017-06-13 15:51

问:你好,我2014年8月签**房合同,**一套预售商品房,16年4月交房,现在想提取公积金,需要提供什么手续?是去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办 理吗?谢谢!

答: **预售商品房(经济适用房)所需资料: ①、已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合同签订时间三年之内(非网上备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需加盖当地房产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。); ②、首付房款凭证; ③、有效身 份**;     ④、配偶提取时,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:结婚证;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;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;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;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;     ⑤、子女、父母提取时,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:能证明子女、父母关系的户口簿;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;独生子女证;出生证;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。  提取额度为:账面留存*近三个月交存额,无个人住房贷款的,购房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。 有个人住房贷款的,购房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**金额。 请到西安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布的银行网点办 理提取手续。